本來這一兩天心情爛到極點,可幸等了足一個月、上個sem的成績終於出了,
比想像中好,人頓時又從委靡不振中稍微地勃起(毆)
雖然,今個sem我覺得完全是死亡狀……
原來海洋公園將要開幕的水母館叫水母萬花筒。
原來生日優惠好像沒了。
原來水母館要4/14才開幕orz
心情好起來,看什麼也染上一層kuso的色彩(?)
雖然給盜文的人才是受害者,但某地某可愛妹妹的超爆笑反應,加可愛妹妹的朋友粉絲們的吶喊助威順便阿諛諂媚,
再加盜文者那種「你捅我一下我退一步,其實我不痛的,不過見你這麼肉緊,我配合」態度,
令我覺得他們一堆人其實根本是在唱相聲………
「oo大真是通情達理!給盜文了還為小白切身處地著想,體貼地給他改過自身的機會!盜文的人要感激大人的大量呀!」
<---其實那時他們已群起把小白姦完再殺,殺完再翻炸,炸完又翻煎,屍也鞭了,就我所見,小白可謂衣縷盡碎體無完膚死狗咁款(不過最難頂都是明安撫明奉承oo大的對白)
小白:對不起…我錯了……我不知道這樣是不對…………
OO大:你錯什麼?我看不到!也不覺得你知道自己錯什麼!
小白:我不應該盜文……
OO大:還有呢?不單是這樣吧!
小白:我不應把授權書也盜了,不應oooo不應xxxxxx不應yyyyyyy………
OO大:ok了,我跟你無話可說,現在等版主來處理吧!
(期間夾雜小白n個道歉留言及大量朋友粉絲群起攻之,當然奉承少不得)
版主:還是看OO的意思,這個程度其實可以刪ID了,不過還是看實際當時人的悔意和態度…
OO大:不用太嚴重,那樣子會太傷害人的自尊,就扣三十分吧。
(怎麼我就學不了OO大那副神樣給蟻民冒犯的感覺orz)
突然發現,別說我多半當看不到,
就算真的請人撤下偷我的圖時,我真是太溫柔了(面紅扭)
反正都沒什麼形象可言,心情差時我應該找他們開刀呀!XDDDDD
最近幾天都在數錢(當然不是自己的)
累積太久了,數目很亂,一直出現數目不對驚魂,
不過最驚魂的是,從多次數目不對驚魂經驗中,我完全理解到,
萬一出了什麼事,圖書館媽媽一定會將責任推到我身上,要我賠錢。
一定會。
「我說過了,我只管A數,B C D E數都是你的。」
而實情由我收的數只有B C D,E數在他說這話前,我見都沒見過。
「XX(最終收數同事)沒上班!?又拖一天了,都是你太慢,如果最後銀碼不對……」伴隨的是一副「不關我事」(即是關你事)表情,和一陽指篤著我。
大姐,開放日前人人忙到半瘋不瘋,開放日的一星期人來人往,你又要我服侍學生家長,你不是要我當著眾人面前把錢都倒出來,然後發出像個守財奴般的如炬目光去數錢吧?而且,數目出錯,大概跟早一天或遲一天交數沒多大關係……
我一直以為我數學不好,但有問題的數,出奇地都不是由我負責。
值得慶幸(?)的是,我好像已經習慣了。
阿彌陀佛,自求多福。
累積太久了,數目很亂,一直出現數目不對驚魂,
不過最驚魂的是,從多次數目不對驚魂經驗中,我完全理解到,
萬一出了什麼事,圖書館媽媽一定會將責任推到我身上,要我賠錢。
一定會。
「我說過了,我只管A數,B C D E數都是你的。」
而實情由我收的數只有B C D,E數在他說這話前,我見都沒見過。
「XX(最終收數同事)沒上班!?又拖一天了,都是你太慢,如果最後銀碼不對……」伴隨的是一副「不關我事」(即是關你事)表情,和一陽指篤著我。
大姐,開放日前人人忙到半瘋不瘋,開放日的一星期人來人往,你又要我服侍學生家長,你不是要我當著眾人面前把錢都倒出來,然後發出像個守財奴般的如炬目光去數錢吧?而且,數目出錯,大概跟早一天或遲一天交數沒多大關係……
我一直以為我數學不好,但有問題的數,出奇地都不是由我負責。
值得慶幸(?)的是,我好像已經習慣了。
阿彌陀佛,自求多福。
被小嵐點中了,心情越爛,答這些什麼一百問之類的東西越勤快。
遊戲規則 (以下請copy)
1. 請先發文,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可以是現象、理由、影響、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搞笑、漫畫、照片、唱歌、跳舞,什麼形式都可以!
2. 寫完之後,請繼續點出六位blogger,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;被點中的blogger必須再點選六位blogger,如此論推.... ,記得,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並附上這六位的blog連結。
3. 最後,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把你的這篇文章,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。
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:
1. 是的,其實我開blog最最最最大的原因(最小一開始是),是為了結束掉更新太麻煩的個人站……與其放著個人站兩三年不更新,不如把東西都搬到blog,閒時寫寫什麼畫畫什麼的機率會更高……應該是這樣。
2. 現在嗎?個人站是捨不得拋棄,但blog還是繼續保留……我不是那種很決斷的人,沒用的就殺(?)申請了一堆留言板、專欄、繪圖板,我幾乎是不主動要求刪除的,就放著長雜草也好,也會一直放著直至被系統刪……所以blog就這樣保留下來了。
3. 東西對久了是有感情的(毆)是說,習慣了blog的存在,發現重拾當年(?)寫日記的歡樂……要告訴別人的、要告訴自己的,盡可能地報喜不報憂,閒時看回舊日記也很有趣,尤其是我自以為自己寫的東西很有趣。
4. 然後,自然就是潮流--呃,就是潮流。連我自己都只走進別人的BLOG而不是個人站,或個人站的連結早就成了BLOG,想要了解朋友仔的動態,BLOG似乎是必然的,而且在BLOG供應商有意圖的擴充市場佔有率的策略下,好像手提電話的「心連心」,跟朋友仔用同一個供應商的BLOG實在是太方便了……說來說去,就是懶。
5. 由代替個人站開始,BLOG現在的功用,是用作真人SHOW吧…基本上目的沒變,就是把自己的裸體(或比堅尼,或其他服飾)盡情的讓人看,要說有所不同,也許個人站是偏重同人--圖啊文啊甚至怨念;而BLOG是比較生活主導……應該。
6. 現實中各有各忙,不少舊同學、朋友見面是沒什麼機會了,一天只二十四小時,也不容許我或他們長期保持一對一面對面聯繫,交換了BLOG,最小KEEP著「我們還有聯繫交流的方便途徑」,就算不浮水,看著他們的生活,感覺還是很好的。
點人要浪費腦汁,不點了(毆)
遊戲規則 (以下請copy)
1. 請先發文,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可以是現象、理由、影響、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搞笑、漫畫、照片、唱歌、跳舞,什麼形式都可以!
2. 寫完之後,請繼續點出六位blogger,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;被點中的blogger必須再點選六位blogger,如此論推.... ,記得,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並附上這六位的blog連結。
3. 最後,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把你的這篇文章,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。
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:
1. 是的,其實我開blog最最最最大的原因(最小一開始是),是為了結束掉更新太麻煩的個人站……與其放著個人站兩三年不更新,不如把東西都搬到blog,閒時寫寫什麼畫畫什麼的機率會更高……應該是這樣。
2. 現在嗎?個人站是捨不得拋棄,但blog還是繼續保留……我不是那種很決斷的人,沒用的就殺(?)申請了一堆留言板、專欄、繪圖板,我幾乎是不主動要求刪除的,就放著長雜草也好,也會一直放著直至被系統刪……所以blog就這樣保留下來了。
3. 東西對久了是有感情的(毆)是說,習慣了blog的存在,發現重拾當年(?)寫日記的歡樂……要告訴別人的、要告訴自己的,盡可能地報喜不報憂,閒時看回舊日記也很有趣,尤其是我自以為自己寫的東西很有趣。
4. 然後,自然就是潮流--呃,就是潮流。連我自己都只走進別人的BLOG而不是個人站,或個人站的連結早就成了BLOG,想要了解朋友仔的動態,BLOG似乎是必然的,而且在BLOG供應商有意圖的擴充市場佔有率的策略下,好像手提電話的「心連心」,跟朋友仔用同一個供應商的BLOG實在是太方便了……說來說去,就是懶。
5. 由代替個人站開始,BLOG現在的功用,是用作真人SHOW吧…基本上目的沒變,就是把自己的裸體(或比堅尼,或其他服飾)盡情的讓人看,要說有所不同,也許個人站是偏重同人--圖啊文啊甚至怨念;而BLOG是比較生活主導……應該。
6. 現實中各有各忙,不少舊同學、朋友見面是沒什麼機會了,一天只二十四小時,也不容許我或他們長期保持一對一面對面聯繫,交換了BLOG,最小KEEP著「我們還有聯繫交流的方便途徑」,就算不浮水,看著他們的生活,感覺還是很好的。
點人要浪費腦汁,不點了(毆)
水母 | 9th Mar 2006 |
ACG+MOVIE+MUSIC類雜碎談 | (318 Reads)
昨晚去看斷背山,本來一直沒預備去看,最後還是鋪天蓋地式的軟硬銷挑起好奇心,一行九人到旺角斷背。 (閱讀全文)





